原标题:我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今起施行
3月1日,《辽宁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将在高铁沿线划定安全保护区。
高速铁路线路两侧应当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划定安全保护区。距离标准分别为:城市市区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15米,其他地区20米。
安全保护区内下列行为将被禁止: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高速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物质;在桥梁下、涵洞内、排水设施内堆放柴草、秸秆等可燃物。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50米范围内既有的塑料大棚、广告标牌等易刮落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不得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
对于油气管线、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渡槽等安全保护区内不能移动的重要设施,《规定》强调,应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发现不能及时排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监管部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责编:李进媛、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