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辽宁 » 正文

全球辽宁频道:疫情防控期间失业的参保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失业的参保人员 可领取失业补助金疫情防控期间为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照
原标题:失业的参保人员 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疫情防控期间为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照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95%执行。近日,辽宁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发放失业补助金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失业补助金从2020年2月起开始发放,至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疫情结束命令当月。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即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2020年1月25日至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疫情结束命令当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在解除合同30日之内,由本人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能异地转移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

(责编:孝媛、汤龙)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