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六举措支持外经贸企业应对疫情
为应对疫情影响,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我省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近日,省财政厅与省商务厅联合下发通知,出台六项措施,为外经贸企业保经营、稳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为了支持外经贸企业开复工投产,我省要求各级财政及商务部门,要充分高效利用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疏解外贸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加大对外贸企业信保保费支持力度,落实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政策;指导保险公司放宽理赔受理要求,开设专项定损核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因疫情发生的理赔需求;制定对受政府委托采购防疫物资的企业进口预付款保险,以及“走出去”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政策。
在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方面,通知要求,我省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此同时,多措并举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推介、信息服务等,帮助外贸中小企业优化市场布局,对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通知还鼓励各部门,根据需要扩大进口防疫物资,加强应对国际贸易风险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进口税优惠政策,加强物资通关便利化等。
此外,我省鼓励各市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外经贸企业支持力度,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各部门要密切跟踪了解疫情期间,外经贸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变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优先支持企业稳生产和采购防疫物资。
(责编:王斯文、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