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江苏频道:江苏八举措支持养老服务业 免房租 缓缴费

   2020-03-06 人民网1440
核心提示:原标题:江苏八举措支持养老服务业:免房租 缓缴费5日,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原标题:江苏八举措支持养老服务业:免房租 缓缴费

5日,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促进养老服务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8条支持举措,助力江苏养老服务业应对疫情渡难关。

《意见》提出,减轻养老服务企业税收和房租负担。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经相应税务机关批准,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养老机构,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资金支付困难的,延期收取租金。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经营性载体对承租的养老机构减免租金。养老机构在疫情期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减免缓缴政策。减缴缓缴的费种、期限和标准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予以落实。

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疫情影响的养老服务企业,相关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的养老服务企业,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当前,养老机构仍需实施封闭管理,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扩散。在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稳妥接受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院和返院,逐步恢复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和服务。(唐 悦)

(责编:萧潇、张鑫)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 w123456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全息元宇宙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