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统一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日前,江西省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明确,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元和2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0元和每人每月70元,在我省实现了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统一。
据了解,从2016年1月起,我省为享受城乡低保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和50元的护理补贴。2018年3月,我省将城镇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和70元。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有45.9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0.9万名重度残疾人获得了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累计达12.88亿元,基本实现了对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应补尽补。目前,我省已连续三年将残疾人福利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实事内容,并通过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强化基本信息比对和动态管理,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与中国政务服务平台和有关手机软件关联对接,实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发放。(记者卞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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