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郑州确诊男子隐瞒境外行程 瞒报谎报该当何罪?
据中国之声报道:眼下,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向好,外防输入重要性愈发凸显。3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新增报告一例、也是河南第一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这一病例,打破了郑州19天确诊病例零增长的局面。
当事人郭某鹏,从境外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除单位以外还到过多处公共场所,激起舆论巨大声浪。最新消息显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他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郑州市发布通知,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化人员管理,迟报、瞒报、谎报将依法追责。
郭某鹏隐瞒出境史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根据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通报,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居住在郑州市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3月1日至7日,乘坐多个航班,经阿联酋阿布扎比转机,往返北京和意大利米兰;3月7日,由北京西站乘坐K267次列车返回郑州;8日、9日,多次乘坐地铁上下班。3月10日8点,经大数据比对,发现郭某鹏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赶至其居住地,由120救护车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其间郭某鹏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3月11日确诊。截至3月11日12点,经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24人,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清零的时候,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
记者注意到,与病例通报一并发布的还有警情通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中提到,3月10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居民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郭某鹏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将信息上报,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集中隔离点。通报称,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其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大量郑州市民本已复工 如今面临新一轮隔离
有网友评论,郭某鹏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一个人扰乱了一座城,无数人抗击疫情的努力因为他的行为付之东流。在郑州某保险公司上班的张女士,本已开始复工,又要面临新一轮的隔离:
“3月3号,我们公司基本上已经开始复工了,但是因为郭某鹏从意大利回来以后不如实反馈,还在郑州坐一号线五号线的地铁。所以导致我们在这个时间段坐地铁的公司员工在这个时间段都要隔离,我们公司目前大概二百多号人,需要在家接受隔离的大概有四五十人。单是我们公司的人就有四分之一接受隔离,还不知道目前能辐射多少人多少家庭。由于他的情况导致郑州十几天清零的疫情的情况又回归到非常严格的状态,我们都感觉到非常气愤,非常惊慌失措。”
郑州的姐黄女士说,郭某鹏的行为让她又推后了复工时间,损失不小:
“本来开出租车的就接触的人多,这个郭某鹏,他去了那么多地方,接触了那么多人,我要是出去开车了吧,他接触的人我如果拉到那不是更危险,没办法复工呀,那就在家再休息吧。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家里人安全,为了大家的安全,还得在家休息,再忍一忍。影响收入啊,你看这都在家休息了将近两个月了。”
河南:落实口岸疫情防控措施 重点防范境外输入
此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二十一号通告,要求从严做好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为落实通告要求,即日起,郑州市对入境人员实行“双报告”制度。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部副部长张琳琳:
“凡是境外入郑人员,在出发之前一定要向目的地所在的县(市、区)的疫情防控部门主动报告行程、目的地和您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当前您的身体健康状况。第二点就是境外入郑人员在到达机场、车站以后,应该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往来的真实情况,并且按照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根据要求,境外入郑人员的家庭及亲属应提前48小时,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亲友返郑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自觉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凡主导邀请、接待境外人员入郑的单位,也应提前48小时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入郑人员情况,配合隔离观察。对于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郑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若石:“认真落实口岸疫情防控措施,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强化信息共享,外事、海关、民航、边检、铁路、公安、卫生、健康、大数据等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省区市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境外来豫返豫人员信息,及时开展追踪核查管控,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防范境外输入作为当前防控重点,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通知,河南各地要迅速对境外来豫返豫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请销假和备案登记制度,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
张若石:“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员工管理,严格请销假和备案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员工入境情况,落实好返岗前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措施。要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向社区下沉、防控关口向最小单元前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认真细致做好排查管理,使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加强考勤,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强调要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对于迟报、瞒报、谎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
郭某鹏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郭某鹏将因自己的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表示,根据有关法规,没被确诊或没被确定为疑似病例的情况下,隐瞒接触史,拒绝执行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依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及两高两部出台的相关意见,如果公民隐瞒疫区旅居史,并且没有进行主动的相应隔离,这样的行为明显是对抗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定罪处罚,可能引起新冠病毒大规模传播,并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未来这样的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对于已经确诊的行为人或疑似病例行为人,应该如何处置?总台央广记者孙莹此前也采访了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
“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就可以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进一步表示,针对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应当依法从严把握。
此外,因为郭某鹏是由首都机场入境,北京海关是否有防控漏洞的问题引发关注。12日北京市举行的疫情防控发布会上,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回应称,北京海关直接拦截的境外病例,都已移交地方。这两名旅客入境时,经海关医学巡查没有发现异常,也没有申报有症状和接触史,海关现场官员提醒两名旅客,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并将其健康申明信息传给了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总台央广记者胡晓辉
河南台记者杨扬、刘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