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权威发布|深圳发布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
3月29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全文如下:
当前,深圳市本地疫情基本平息,全市各区均为低风险地区。但随着全球疫情的大流行,境外输入风险防范压力极大,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仍是当前工作重心。根据深圳市实际情况,现就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精准实施防控措施
(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格按照防控境外输入工作指引落实各项措施,从深圳口岸入境的所有人员,不分目的地,实施全覆盖核酸检测、全自费集中隔离。符合豁免隔离或居家隔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保持重点场所防控措施。监狱、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宗教场所、救助站、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人员健康监测管理。
(三)加强社区精准排查防控机制。通过社区“三位一体”精准排查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湖北红码、黄码、无码人员的隔离措施,加强湖北绿码人员等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响应,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药店严格执行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测温和报告制度。
(四)加强清明期间防控。暂停清明期间守灵、告别、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聚集活动,暂停现场祭扫,关闭墓园、骨灰楼。避免各类聚餐聚集活动。
二、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复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专项债券等政策,全力确保我市惠企“16条”等政策落地见效。商场、大型连锁超市、餐馆、娱乐场所、演出场所(馆)、网吧、旅馆酒店、洗浴中心、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会展、图书馆、博物馆、批发、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汽车拆解、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开放。
(六)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有序引导深圳滞留外地务工人员安全返岗上岗。积极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吸引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来深就业。14天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员工不实行岗前隔离。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七)优化社区小区管理措施。尽可能增加小区(含城中村)出入口,方便人员出行,暂时保留入口单向测温措施。小区外来人员,及外卖、快递、投递、家政维修等人员经“亮码”和测温后,可正常出入。
(八)优化公共场所管理措施。暂时保留公交、地铁搭乘人员实名制认证制度。在公共场所出入口,尽量采用红外快速测温、AI人工智能测温等先进设备提高测温效率。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九)保持各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科学做好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小区楼道电梯和封闭场所等的通风消毒。加强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垃圾存放点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十)做好市民个人卫生防护。增强个人卫生防护意识和科学防护能力,在疫情结束前做好“八件事”:勤快洗手、多戴口罩、少进人堆、开窗通风、不碰野味、煮熟食物、及时求医、不要恐慌。
当前正在实行的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统一按本通告精神作出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执行的各类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精神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