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法治频道:中国严厉制裁涉疫情防控商标抢注等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1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抗击新冠肺炎)中国最高法:严厉制裁涉疫情防控商标抢注等行为 中新社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1

(抗击新冠肺炎)中国最高法:严厉制裁涉疫情防控商标抢注等行为

中新社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1日在北京表示,将加强涉防疫相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制裁涉疫情防控的商标抢注、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威慑作用。

当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江必新在会上作上述表示。

据了解,最高法20日就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十条具体措施。江必新介绍称,针对知识产权审判来讲,有“三个加强”。一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有关案件审理工作。全国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互联网司法和在线诉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两不误。

“二是加强涉防疫相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制裁涉疫情防控的商标抢注、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威慑作用。”江必新说。

他指出,三是加强对涉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调研。密切关注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紧急状态下的司法政策,如何既保护知识产权又保障人民健康,既要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也要有利于恢复生产,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战胜疫情离不开科技支撑;科技创新有知识产权审判保驾护航。”江必新强调。

针对近期出现恶意抢注和疫情有关的商标情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林广海补充表示,恶意抢注商标,严重违背诚实信用,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秩序。

据悉,中国法院已通过案件裁判、司法政策、价值引领、案例指导、共建共治等五方面措施形成“组合拳”,严格规制恶意抢注商标。林广海强调,当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将进一步强化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规制力度。(完)

【编辑:白嘉懿】
原标题:最高法:严厉制裁涉疫情防控商标抢注等行为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