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蓥山煤业公司“4·10”煤壁垮塌较大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19人被处理
中新网成都4月23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23日向社会公布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下称:李子垭煤矿南二井)煤壁垮塌伴随瓦斯大量涌出较大事故调查情况,该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万元人民币,19人被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
据了解,李子垭煤矿南二井隶属于广能公司,广能公司是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4月10日13时,作业人员乘坐人车入井,采煤队副队长谢正才入井跟班,生产副矿长郑小俊入井带班。14时许,当班人员到达3103南采煤工作面开展工作。18时20分,割煤机司机何勇、黄德权未经跟班副队长谢正才许可即进入工作面操作割煤机由上向下割第二刀煤,当割煤机运行到第45#支架处时,跟机滞后拉架的杨长学、陈昌明、何成良3人听到煤壁方向突然传出3声“轰隆隆”响声(第一声较大,后两声较小),随后煤尘飞扬。杨长学、陈昌明、何成良3人立即向工作面回风巷方向撤退,边撤边打开自救器戴上,并与在工作面上安全出口附近的谢正才和在回风巷的魏明术、张定树、蒋建春等人先后经3103南回风石门撤离至加405米南底板抽放巷新鲜风流中,清点人员时,发现割煤机司机何勇、黄德权没有出来。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为煤壁垮塌伴随瓦斯大量涌出较大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3103南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初次来压,导致工作面煤壁突然破坏垮塌,部分垮塌煤炭具有一定的弹射效应,垮塌和弹射煤炭在重力作用下经大倾角机道和人行道下滑,撞击、掩埋附近作业人员,堵塞工作面通道;垮塌煤炭残余瓦斯解吸释放,垮塌空洞周围和采场四周煤体瓦斯涌出,加之垮塌煤炭堵塞进风道使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处于微风状态,瓦斯浓度迅速升高,工作面及回风风流瓦斯浓度长时超限,进风风流瓦斯扩散回流。被垮塌煤炭掩埋的人员以及未被全身掩埋的人员窒息死亡。间接原因:顶板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治理存在缺陷;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广能公司对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安全生产管理不力。
针对该起事故,调查组建议对广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肖前昌,广能公司总经理胡彬等1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鉴于李子垭煤矿南二井采煤队支护工卢大华、李子垭煤矿南二井采煤队割煤机司机何勇、黄德权已在事故中遇难,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调查报告称,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对此次事故负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建议处罚款64万元人民币。撤销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将李子垭煤矿南二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责成广能公司向川煤集团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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