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专家 » IT圈 » 正文

河北省鞋服促销将禁用“惊爆价”等字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31
核心提示:  9月17日,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已制定完成的《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其中

  9月17日,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已制定完成的《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我省商业企业在促销中不得再使用“最惠价”、“惊爆价”,不得在价格签上标注“会员价”,不得笼统标注“xx元起”等,防止商家“噱头促销”。违反规定情节较重的可被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该政策正式实施前,记者走访保定市的多家卖场发现,不少商场和品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噱头促销”。

  新规:打折促销“广告语”不能随便用

  《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中规定,经营者促销商品应当准确注明每件促销商品具体的价位或折扣率,不得使用××元起、××元至××元、××折起、××折至××折的方式笼统标注。也不得使用最低价、最惠价、惊爆价、跳楼价等无从比较或不确切的词语进行广告宣传。

  新店开张、新品上市时,没有销售记录的情况下,不得宣称降价、优惠、打折等方式进行促销,经营者可以降低标示价格,但不得将没有成交的原标示价格作为原价宣称降价、优惠、打折等方式进行促销。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如违反以上规定,经营者将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被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状:“噱头促销”很夸张

  9月17日,记者来到裕华路某大型商场,刚到体育用品区域,便看到“耐克部分3—7折”、“阿迪部分5—7折”的宣传牌。记者询问一名销售人员“惊爆价”持续到何时,对方称,该机型是限量发售,等卖完规定台数便恢复原价,但具体日期无法确定。

  而在另一家商场的售鞋厅,“全场1折起抢购”、“降至冰点价”、“××元起”、“特卖场”等促销词也比比皆是。记者走进一家标有“冰点价”的品牌鞋专柜,发现商家所谓的“冰点价”与其他专柜折扣也并无很大差异。

  记者现场看到,很多商品都标有两个价签,一个“原价”,一个“现价”,两个价格相差悬殊。如一双“原价”700元的皮鞋“现价”200多元,但是这个“原价”的真实性记者无从考证。另外,在一家“2折起”的服装专柜中仅有1双袜子为2折,大部分商品都在6折以上。

  在这些商场和卖场,记者发现,同一类商品中,贴有促销海报和折扣幅度大的柜台,消费者要普遍多于其他柜台。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在永华南大街、朝阳大街等市区主要商业街,也有商家贴出“狂降××元”、“因经营不善将停业甩卖”等海报,“噱头促销”现象也十分普遍。

  观点:消费者和商家看法不一

  市民杨女士称,自己平时很喜欢逛商场,经常会看到商家虚假打折促销的现象,最常见的便是“××折至××折”、“ ××元起”的笼统标注方式。有时候进店询问,店员便会称打折商品已卖完,并推荐她看其他的折扣商品。

  只要消费者对促销活动知情并认可,商家找怎样的理由和形式促销不应受到过分限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购买心理。他不无担心地说,“消费者们买惯了打折的东西,一下改过来他们能认可吗?”据保定市物价局透露,《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不久将正式实施,本网将对此持续关注。(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