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七城市医用耗材将实现 统一价格
同城同价,七城同价!6月4日起,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阜新、铁岭、朝阳等辽宁省七城市医用耗材同城同价工作正式启动。面向社会公示和相关企业确认后,七个城市的患者不论在辖区内哪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医用耗材,都是统一价格。
沈阳等七个城市联合开展医用耗材同城同价,是在对七城市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部分省属医疗机构)阳光挂网采购产品和价格比对核实的基础上,执行七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同城同价的结果,在“辽宁省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医用耗材信息库”中,筛选出最低价医用耗材品种,涉及27个类别3.5万个产品,进一步降低患者医疗成本。
相关生产企业须在七城市医用耗材同城同价信息确认平台上完成产品确认后,方可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由七城市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继续采购使用。以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自愿承诺同规格型号产品在辽宁省内最低销售价作为七城市挂网采购价。
如企业未如实提供产品全省最低采购价,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产品在七城市的挂网采购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
(责编:李进媛、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