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价格收费监管 服务就地过年群众
为稳定春节期间市场农副产品价格水平,安徽省合肥市城区24家企业190家门店每天推出20种“惠民菜”,保障市场供应,满足群众节日需求。图为2月8日,市民在合肥市长江路一家生活超市里选购“惠民菜”。
熊 伟摄(人民视觉)
本报北京2月8日电 (记者孔德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近期价监竞争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和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度过温暖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通知强调,要着重加强生活必需品等价格监测监管,满足人民群众过年基本生活需要。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监管,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价格秩序。
加强对线上平台促销行为监管,督促平台企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重点打击虚标原价、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指导外卖平台在开展满减、发放红包等活动中,履行价格承诺。严厉查处景区门票不执行政府定价、不落实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景区门票明码标价。
加强核酸检测、防疫物资等价格收费监管,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强化核酸检测机构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价格收费政策,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指导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利用服务套餐等手段强制捆绑收费,增加群众负担。持续加强对口罩、检测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密切关注新冠疫苗免费政策落实情况。
通知还提出,要着重加强各类价格收费优惠政策落地情况监督检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强对小型客车通行费免收政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流量通信优惠政策、铁路民航退改票政策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落实优惠政策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的违法行为,不得擅自变更价格优惠政策适用条件,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