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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造假 公司起诉返还工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9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原标题: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月薪9万的总经理离职后,公司发现他的学历和工

原标题: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月薪9万的总经理离职后,公司发现他的学历和工作经历都造假,这工资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广西高院公布了一起这样的劳动纠纷案例。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图:视觉中国

陆云生于2019年3月18日入职北京恒凯公司,担任创意中心总经理职位。双方于2019年3月18日签订《劳动合同书》,但公司未在该《劳动合同书》落款处签字或盖章,落款处仅有陆云生一方的签名。

陆云生试用期的工资为税后72800元/月,转正后的工资为税后91000元/月。

2019年9月12日,陆云生提出辞职, 9月26日起未有出勤。

陆云生离职后,公司认为陆云生存在虚构的教育经历以及工作经历行为,不应该拿这么高的工资,因此主张双方于2019年3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要求陆云生返还公司多付的工资款30万元,案件历经仲裁、诉讼。

公司的理由如下:

1、陆云生未按照我公司的要求提供芝加哥艺术学院文凭以及认证证书,在陆云生入职时以及入职后我公司不断要求提供文凭的情况下,但陆云生始终不予提供。我公司有理由认为依法可以推定陆云生存在隐瞒真实教育经历、虚构教育经历的行为。

2、鉴于后续陆云生不提供学历证明,且工作表现极差,因此我公司对陆云生工作经历进行了深入专项调查,发现其称2010年8月至2014年9月供职过的Ajiva Branding LLC Chicago公司不存在,Ajiva Branding LLC Shanghai公司也不存在。此外,给陆云生出具离职证明的公司是纯内资公司,陆云生系该公司持股51%的股东、法人及执行董事。根据查询,该公司的社保缴纳人数为零,且没有专门的办公地址。

3、我公司基于陆云生虚构的教育经历以及工作经历而同意录用陆云生,确认其试用期薪酬为税后72800元/月,转正后薪酬为税后91000元/月,远高于我公司公司其他同级别管理者。因陆云生的欺诈行为导致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无效,且其入职后给我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故其基于无效劳动合同取得的超高工资的一部分,属于欺诈所得,应予酌情退还。

员工理由如下:

1、我在品牌策划创意领域已有10年以上的经历,顺利通过多轮面试,最后经公司总裁亲自面试录用,通过微信工作聊天截屏显示,我完全胜任该职位。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都丢失了,只有复印件。我虽然是持虚假文凭和不实的任职经历获取了工作机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通过自身的努力,完全能够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的需要,完成工作任务,未使公司的利益受损。

2、公司对我进行了面试,其应当认真核查我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却未予核查,故应承担不利后果。

3、公司在最初我不能提供芝加哥艺术学院的毕业证书时,其完全可以决定不予录用,也可以在试用期内的任意一个月认为我不具备录用岗位的专业能力将我辞退。因此,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学历虚假问题主张无效,应当及时作出,而不能在此后随意以此为由对劳动者进行处理。

综上,尽管我存在虚构学历及工作经历的事实,但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胜任自身的职位,也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事的认可,公司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未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尚未成立,故对于公司主张双方于2019年3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因陆云生提供虚假学历、虚构工作经历,严重侵害了公司的知情权,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与社会价值取向背道而驰。因此,关于公司主张陆云生酌情返还工资款30万元的理由正当,且数额合理,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上诉主张虽然其并未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双方劳动合同事实上已经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立。因陆云生提供虚假学历,故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对此,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本案中公司认可其并未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故一审法院认定劳动合同书并未成立,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并非同一概念,故公司上诉主张劳动合同已经成立且无效,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陆云生上诉主张其虽存在虚构学历及工作经历的情况,但其工作能力得到公司领导认可,完全能够胜任工作,且公司共支付陆云生工资114193.5元,陆云生不应返还公司工资卡30万元。对此,法院认为,陆云生明确认可其存在虚构学历及工作经历的情况,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亦与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其应当返还相应的工资款。

关于工资款数额,陆云生一审明确认可实际收到公司424608.54元,其二审反言公司仅支付其工资114193.5元,但未作出合理解释,故法院对其上诉主张,不予采纳。鉴于陆云生事实上为公司提供了劳动,故一审法院酌情认定陆云生返还公司工资款30万元,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

案号:(2021)京03民终410号(当事人系化名,为突出争议焦点,省略了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潇湘晨报综合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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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邦科技董事长被指博士学历造假 中南大学: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刘萍在某杂志发表论文时,作者介绍中写着“1988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复合材料专业”,但武汉科技大学档案馆出具了一封“查不到88届刘萍在本校就读信息”的证明函。刘萍的博士毕业院校中南大学也表示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年底前会发布回应公告。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刘萍论文后的作者简介中写道,“1988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复合材料专业”。知网网页截图

近日,一封“丹邦科技董事长刘萍学历造假”的举报信引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股民关注。

信中写道,“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萍对外宣称其为中南大学工学博士,但实际上未上过一天大学,无硕士文凭,博士论文涉嫌造假。”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丹邦科技”)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研发、生产挠性电路与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刘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针对刘萍学历造假问题,丹邦科技于2020年10月27日发布通报,称“我司并未介绍刘萍曾有本科或硕士学位。经学信网查询,刘萍中南大学博士毕业证书编号真实有效”。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刘萍在某杂志发表论文时,作者介绍中写着“1988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复合材料专业”。为此,武汉科技大学档案馆出具了一封“查不到88届刘萍在本校就读信息”的证明函。

此外,刘萍的博士毕业院校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光连也对此事做出回应。11月19日,刘光连告诉新京报记者:“中南大学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年底前会发布回应公告。”

武汉科技大学:查不到刘萍就读信息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实名举报刘萍学历造假的人叫邹盛和、王李懿,曾是丹邦科技高管人员。

天眼查显示,邹盛和自2009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王李懿于2010年3月起任副总经理;2016年11月,两人同时卸任。

丹邦科技2011年的招股说明书显示,邹、王早期曾多次出借资金给刘萍,刘萍承诺为二人安排公司股份。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司法文书显示,邹、王后因为股权问题与刘萍起了纠纷,2015年还被刘萍妻子告上法庭。

邹盛和、王李懿在举报信中提到,“丹邦科技董事长,也是对外宣称的首席科学家刘萍,未上过一天大学,无硕士文凭,……实际或只有中学学历。”

对于刘萍无本科、硕士学历一事,丹邦科技于2020年10月27日发布通报,称“我司在丹邦科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司文件及介绍中,并没有介绍刘萍曾有本科或硕士学位的陈述。”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2001年,刘萍曾在《印制电路信息》杂志与人合著发表论文《挠性印制线路卷状基材用互穿网络胶粘剂的研究》,文后的作者简介里写道“刘萍,1988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复合材料专业”。丹邦科技的上述通报中,也曾提到刘萍在该杂志发表论文。

11月24日,《印制电路信息》杂志投稿事宜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投稿人只需要自己写清学历背景,不需要提供学历证明,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规定的。”

此外,王李懿说刘萍一直对外宣称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原武汉钢铁学院),“2009年我还在公司,当时刘萍被深圳市人事局评为深圳地方领军人才,申报材料中填的是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院系一栏为空白。”

11月27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深圳市人社局,询问2009年刘萍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情况,该局对外事务负责人表示不清楚此事。

举报信发出前,王李懿、邹盛和曾委托律师到武汉科技大学查询刘萍档案。2020年9月8日,武科大档案馆出具了一封证明函,表示“经核查,就目前信息查不到84级(88届)刘萍(曾用名刘道鹏)在本校就读的信息,请提供进一步详细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查找或到教务处咨询。”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武汉科技大学出具的相关证明函。受访者供图

11月16日,武科大档案馆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证明函的真实性。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暑假,我们根据现有信息,人工查阅了学校全日制与继续教育学院88届的全部学生档案,确实没有刘萍的相关信息,具体情况需咨询教务处。”

同日,记者联系了武科大教务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是中南大学的人说,刘萍本科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我们不清楚这件事,具体情况请和中南大学沟通。”

中南大学:或将取消刘萍博士学位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除本科学历存在争议外,王李懿、邹盛和还在举报信中写道:“已公开披露的多处信息显示,刘萍毕业于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学博士,其学历造假,涉嫌骗取在职博士生录取资格”。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同时,应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等材料。

王李懿称刘萍并未读过硕士,“2009年刘萍入选深圳地方领军人才时,申报材料中的学历还是本科,2010年他博士毕业,直接跳过了硕士。”但王李懿未提供相关证据。

丹邦科技也曾在通报中提到,“公司并未介绍刘萍有硕士学位”。

11月20日,刘萍的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校长助理李劼告诉新京报记者,刘萍2007年博士生入学,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定包括哪些条件他记不清了,但学校对招生有严格要求,还有招生委员会监督,“刘萍是通过资格审查后正常入学的”。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光连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我们已经查证了,他(刘萍)的入学程序没有问题,年底前会发布公告回应此事。”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11月18日,中南大学校。新京报记者 马延君 摄

除了在职博士生录取资格,邹盛和称刘萍的博士生入学考试亦由他人代考,并表示代考人为王某,系原丹邦科技员工。

对此,邹盛和提供了一份通话录音,一名男子在录音中说道:“你还记不记得刘萍搞博士的事?这个博士是我帮他考的”“当时所有的考试,包括入学考试都是我搞的”。邹盛和称,这名男子便是王某。

11月17日,新京报记者为此向王某求证,王某称“电话里不方便谈这件事,回头见面聊”。但此后,王某再未接听电话,只在短信中回复“不明白”。

此外,邹盛和、王李懿还举报刘萍博士论文涉嫌造假。“刘萍的博士论文是别人代写的,最后这篇论文以涉密为由,并未公开。”邹盛和说。

李劼对此表示“论文代写是不存在的事”,但未解释论文不予公开的原因。他说学校正在考虑取消刘萍的博士学位,“怀疑刘萍的本科学历有问题”。

针对刘萍涉嫌学历造假一事,新京报记者于11月15日至25日多次联系丹邦科技,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丹邦科研能力遭质疑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及工作经历造假,公司起诉返还工资!法院判了

“刘萍之所以要搞博士学历,就是因为丹邦科技所在的行业被公认为高分子材料尖端科技领域。”邹盛和说,而丹邦科技的核心研发人才正是创始人刘萍。

丹邦科技官网显示,丹邦科技拥有国家级挠性电路与材料研发中心、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11年,共有“一种柔性印制电路覆盖膜及其制备方法”等9种技术获得发明专利。公司产品FCCL(挠性覆铜板)等已在医疗器械、智能显示等微电子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据丹邦科技2011年招股书,刘萍除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还担任研发中心主任。除刘萍外,公司另外两名核心技术人员为刘文魁、殷鹰。其中,刘文魁为刘萍侄子,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殷鹰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大专学历。

“刘萍确实很刻苦好学,经常给我打一两个小时电话,但他那时连水分子式是什么都不知道,我几乎是从头教他化学基本知识。”曾与刘萍相识的某高分子材料公司副总经理王营(化名)表示。那时是1995年左右,他与刘萍经朋友介绍认识。如依据刘萍自述,刘萍当时应该已大学毕业7年。

对于丹邦科技的科研能力,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曾开具监管函,表示丹邦科技在不具备事实基础的情形下,在公告中使用夸大性质的词句。

2018年7月16日,丹邦科技发布《关于TPI薄膜碳化技术改造项目试生产成功的公告》称:“经文献查询,该项目产品多层石墨烯二维量子碳基膜目前是世界上最领先的生产工艺。经文献查询,各项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此后,丹邦科技股价连续2天涨停。

2018年7月24日,深交所对丹邦科技发出关注函,要求丹邦科技结合公告中引用文献的具体出处,提供相关测试结果,以说明该项目试生产成功、丹邦科技各项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依据和合理性。

2018年8月1日,丹邦科技做出回复,称“关于文献具体出处,丹邦科技目前尚未见到与本公司量子碳基薄膜材料技术相类似的报道”,且未提供公告中相关指标的具体文献出处。

2018年8月3日,深交所向丹邦科技开具监管函,认定丹邦科技在不具备事实基础的情形下,使用夸大性词语误导性陈述,要求公司“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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