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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房产闲置5年 政府可组织流浪汉入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8
核心提示:[提要]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政府应仿效德国住房法律规定,即3年闲置房产税将翻番,5年限制政府可组织流浪汉入

[提要] 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政府应仿效德国住房法律规定,即3年闲置房产税将翻番,5年限制政府可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以上将收归政府所有。

 

  (原标题:国务院参事陈全生谈调控转型)

  “当前,不是要调整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而是到了要调整房地产调控思路的时候了。”9月17日,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专访时说。在他看来,“有房住”不能等同于“有住房”,政府可以保障“人人有房住”,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保障不了“家家有住房”。调控思路的转变,主要是把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转变为市场为主、行政为辅的调控;把对房屋销售市场的调控,转变为销售市场与租赁市场并重的调控,把对买房的调控,转变为买房和租房并举的调控。他建议,采用“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闲置罚款”的调控思路。

  “房地产投机,买是为了卖;打击房地产投机,不是打击其买,而是打击其卖。”陈全生建议,买房后1年就卖的,与原房价差价的95%,由国家收走;2年卖的,收走差价的85%;3年卖,收走差价的75%;如此,逐年递减。利用增值收益税递减的办法,先严格锁定房地产投机,后狠狠打击。同时,也就释放了自住者的“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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