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0月30日讯(记者张娜)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根据安排,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去年的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
《工作安排》提出,2013年年底前实现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推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2013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大力推进公立医院临床合理、规范、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40%以上,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以上。
《工作安排》要求,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积极推进11个县级医院项目、126个乡镇卫生院项目、33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和3个全科医生培养规范化临床基地项目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为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医疗设备。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目标。
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办医,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鼓励发展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到年底,社会办医机构的床位数和服务量比重要增加2-3个百分点。
《工作安排》特别提到,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组建22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患者回访中心;2013年年底前50%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安装权力监控机制建设简约版软件,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安装权力监控机制建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