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8日发布公告,2015年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各招录机关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由各招录机关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是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提供的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的准考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父母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证明;报考定向“三项目”招考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合格证;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体能测评合格通知单;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优秀青年须提供县以上团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各类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应积极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确认资格复审有关事宜。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向招录机关递交书面放弃声明。资格复审时间截止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高中、中专、本科等学历(学位)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读期间入伍,退伍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尚未毕业的,不能以退役士兵的身份报考;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不能以高中学历报考专科教育培养层次的职位。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中出现排名并列情况的,并列者同时递补)。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各招录机关须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