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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立医院启动医改药价普降1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30  来源:南京日报
核心提示: 31日零时起,南京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正式启动。部队、省属、市属的57家医院将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

 31日零时起,南京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正式启动。部队、省属、市属的57家医院将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此次改革中,药品、部分检验、检查项目价格将下调;此前价格明显偏低的部分病理检查、手术价格将上调。据悉,因价格调整有升有降,有的不调整,患者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
    按照南京医改路线图,省属、部队医院、市属、厂矿医院等列入改革范畴的57家城市公立医院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并于31日零时起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所有参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卖出的药品价格将普降15%。与此同时,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有的不调整,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南京市医改办负责人说。
  设立诊察费是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全部纳入其中。经过调整,鼓楼医院、省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诊察费分别为:12元、22元、35元;二级医院相应等级的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0元、15元、25元。  
  此次改革中,部分病理检查和手术项目等价格将提高。为鼓励公立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针灸等传统中医服务价格也将上涨。
  除了药品价格下降,不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也降低。将重点降低部分检验项目、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辅助操作项目价格。同时取消螺旋CT超层费、无陪护理等15个项目。
  将改进病房床位费管理,不再区分病房等级,按每间病房的床位数定价。
  另外,按照要求,特需病房床位比不超过总开放床位数的10%,公立医院一级、二级、三级无陪护理、家庭式陪伴待产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全部取消。
  为不增加患者负担,部分项目上调价格后,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就患者最直观的项目门诊诊察费而言,南京标准目前为全省最高。”南京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将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
  统计显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77%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解决。
  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南京市也将通过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严控费用。另外,还将建立以公立医院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不与业务收入挂钩,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南京将通过组织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纵向的“网格化”医疗联合体,南京地区省部属、军队及市属三级医院打破隶属限制,至少参加一个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加入医联体。
  南京市还将创新探索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
  南京市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家庭病床。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南京市将积极探索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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