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正文

“八个带头”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2
核心提示:作者:郭喜林众所周知,网络媒体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型新闻媒介,它的优点是传播迅速高效,覆盖面广,受众率高,社会影响更加
 作者:郭喜林

众所周知,网络媒体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型新闻媒介,它的优点是传播迅速高效,覆盖面广,受众率高,社会影响更加广泛。因此,网络媒体被社会各界争相争宠。即便是每个社会公民也可以利用网络微博获得自己的话语权,对社会上存在真善美和假恶丑进行自我评说。而且,包括传统的纸质新闻媒体和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也都纷纷办起了属于自己的网络版新闻媒体。因此,我们绝不能低估网络媒体的能量。如果我们能使各种网络媒体充分发挥社会正能量,最大限度地杜绝网络媒体的负能量,那对于我们的国家、社会和全体中国公民来说,那将是齐心协力向前看,集思广益谋发展,加速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正能量。

据中国网郑州10月30日讯,第十三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10月30日在河南郑州举行。本届论坛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网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共商中国互联网发展大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鲁炜强调,建设为民、文明、诚信、法治、安全、创新的网络空间,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使命,需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合力共建。鲁炜指出,主流新闻网站和重点商业网站作为推动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传播正能量的主力军,要起到“八个带头”作用。来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较2012年底增加4379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78.5%。可以说,中国网民“全球第一”的成色越来越足。

由此可见,第十三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会议的召开非常及时和重要。随着网络媒体队伍和力量的日益扩大,必须是网络媒体依法依规走向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网络媒体不仅要建立健全行业与职业自律道德守则,必须遵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而且,必须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和以德规范网络媒体的职业操守,使其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监管下安全健康地成长和发展壮大。只有在这样的全体前,才能使网络媒体之间形成合法的竞争局面,才能通过在竞争中更好地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激发更大的社会正能量。

就目前情况来看,笔者完全赞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先生在出席论坛开幕式致辞中倡导的网络媒体“八个带头”作用。把方向、抓管理、扬正气、树新风、守法纪、探规律、谋发展、建队伍,这“八个带头”之中,既有宏观指向,又有微观指导,既有大处着眼,又有细处着手,理应成为各网络媒体遵循的共同行为规范。

通过本届网络论坛大会,首先应当在国家和省级网络主流媒体间形成广泛共识,然后在社会上带头践行和示范“八个带头”作用,进而引领社会所有的网络媒体依法依规和自觉遵守道德自律,使网络媒体走向法制化的规范管理轨道。也就是说,网络媒体的生命力来源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而绝不是放任自由和散漫。如果离开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如果离开依法和道德监管,网络媒体不仅不能健康成长和发展,而且某些唯利是图的网络媒体会成为社会和国家的公害,并成为祸害人民的罪魁祸首。网络谣言和网络欺诈,网络游戏中暴力倾向,网络空间充斥着低俗、色情、粗野、暴力的负面教唆犯罪行为,以及其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和恶劣影响,是绝不能低估和放任自由的,必须依法受到监管,必须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可以说,由于网络具有的无限空间功能,一些网络媒体和不法商人已经盯上了网络空间这块巨大的“肥肉”。有的已经开始不择手段地窃取网络技术,谋取和掠夺非法所得。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嗜财如命、疯狂追逐金钱时说:“有50利润,他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他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甘冒被绞首的危险。”因此,马克思告诫我们,对于这些宁愿违法也要获得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绝不能心慈手软,依法严厉制裁是不二法门。

只有这样,中国的网络媒体才能真正“网据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只有这样,网络媒体才能真正受到全国人民的喜爱,才能成为全国人民追求无限幸福的网络高速公路,才能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和实现中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巨大正能量。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