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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倾情帮农民工“讨公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5
核心提示:倾情帮农民工讨公道记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这是一个专门为农民工维权的公益机构,自2006年成立以来,先后免费为4.5万名农民
  倾情帮农民工“讨公道”

    ——记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

     这是一个专门为农民工维权的公益机构,自2006年成立以来,先后免费为4.5万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服务,办结案件2233件,确认和追回工资及工伤赔偿款3668万元,避免恶性冲突200余次,曾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这个公益机构,就是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自筹资金,利用自身场地和人员成立。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该回馈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极易受到侵害。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帮助。”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齐明亮回忆说,2006年,农民工被欠薪问题突出,国家出台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其中提出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们就响应国家号召,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几年来,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真情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大多是追讨工资、落实工伤待遇等,往往很难收集证据。中心律师要不辞劳苦,通过去工地或劳动监察大队等机构调查,费心尽力地去收集证据。

    2011年,四川籍农民工江某在新乐市一住宅楼工地打工期间,不慎摔伤,造成七级伤残。该住宅楼项目系由某建筑公司总承包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邓某。江某是邓某招用的。因为公司不给予赔偿,江某向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中心律师杜宏彬回忆说,江某的损失应由建筑公司和包工头邓某共同赔偿。问题是江某并没有与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为收集证据,杜宏彬先后找到包工头邓某、吕某及新乐市建设局,终于查到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江某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务关系,为诉讼创造了条件。今年以来,此案已两次开庭审理。

    不论工作多么艰难,只要农民工前来求助,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总是认真对待,千方百计帮助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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