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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在美被卷入古驰造价诉讼案 每日遭罚5万美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环球网
核心提示: 【环球时报驻美国特派记者 李晓宏 伊文】因在古驰案中拒绝提供制假团伙的银行账户信息,中国银行上周被美国联邦法官裁定藐视法

 【环球时报驻美国特派记者 李晓宏 伊文】因在古驰案中拒绝提供制假团伙的银行账户信息,中国银行上周被美国联邦法官裁定“藐视法庭”。现在此事继续发酵,当地时间12月1日,同一法官裁定,从本月8日起对中国银行处以强制罚金,每日5万美元。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负责人日前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法官裁定的罪名没有根据。中国银行在美国经营30多年,一直严格遵守美国法律和金融规定。法官的要求违反了中国的保密法。

  2010年,古驰等奢侈品公司对中国造假者提起诉讼,并称发现涉案人员将货款汇入中国银行国内分行账户,因此要求中国银行提供账户信息作为“查证造假者非法所得及是否有共犯等问题的主要证据”。此要求被中国银行拒绝。据英国路透社1日报道,美国纽约曼哈顿南区联邦法院法官理查德·苏利文当天表示,由于“藐视法庭”,中国银行被处以每日5万美元的罚金,直至其遵从法院要求提供信息。苏利文称,罚金与中国银行去年上百亿美元的收益相比,是“很小一部分”。中国银行无视法院传票和判决命令,导致原告无法实现诉求,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苏利文还要求中国银行担负原告的诉讼费用。古驰和其他原告方要求法官判决中国银行赔偿1200万美元。

  中国银行方面认为,制假者的款项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直接汇入中国境内,和纽约分行业务没有关系。“该案管辖权属于中国,适用中国法律。”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负责人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不能向美方提供查询客户信息、冻结资金等服务。事实上,外国司法机构可以根据《海牙取证公约》等国际条约向中国提出跨境取证诉求。《华尔街日报》称,中国银行提出了该解决方法,美国法官也曾试图以此进行协调,但遭到古驰公司拒绝,理由是这种方式太慢,也难以掌控。

  2012年,苏利文就曾裁定过中国银行“藐视法庭”,并处以7.5万美元和每天1万美元滞纳金罚款。中国银行随后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为苏利文的原判过于模糊,将案件发回重审。今年9月底,苏利文签发命令,认定美国法院对古驰诉讼案具有司法管辖权,因为中国银行在美国设有4家分支机构,被认为是电汇美元的首选项。他以此责令中国银行提交造假者账户信息。

  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负责人说:“我们在古驰案中一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他表示,中国银行在2010年古驰提起诉讼后就终止了被指称是造假者的国内账户,但这些客户却在国内对中国银行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判决称,中国银行无权终止这些客户的账户,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在中国国内从事非法活动。中国银行两次上诉,但均以失败告终。“要么违反中国法律,要么在美国支付大额罚金”,该负责人表示,让无辜的中国银行陷入两难境地只会让局面更加复杂。

  “中美法律分属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者存在若干差异,对在美打官司的中资企业很不利。”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出庭业务部高级顾问律师尚·撷福对《环球时报》分析称,在司法管辖权上,美国的范围比中国广;在证据提交方面,美国要求原告和被告在开庭前交换证据,但在中国不需要。有业内人士介绍说,就存在的法律差异和冲突,中美进行过多次沟通,曾在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达成共识,建议使用两国通用的国际条约规定。此前有外媒报道称,美国司法部等曾建议法院充分考虑中国的银行法律规定。

  中国银行方面对国内媒体表示,法官对古驰案的裁决有可能为今后类似案件树立糟糕的先例,并抑制中国企业投资美国的热情。“许多中国投资者相信,美国有着开放、公平的司法体系。但现在,他们或许开始担心,美国一些法院不受限制的管辖权可能会令其陷入司法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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