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正文

保定二环内禁放爆竹 违者可拘10日罚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3
核心提示:日前,保定市为治理大气和噪声污染,出台《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违规在二环路以内燃放烟花爆竹者,最高可处
  日前,保定市为治理大气和噪声污染,出台《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违规在二环路以内燃放烟花爆竹者,最高可处以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

    该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除春节期间(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至正月十六二十四时)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二环路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300米范围内)。冷烟花、电子礼炮也被列入禁放范围。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至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记者 汪洋)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