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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放开“单独二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7
核心提示: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
 

    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图为2013年10月,北京街头两名孩子在母亲的带领下玩耍。(资料照片)中新社发 张浩 摄

    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 任沁沁 孙亮全 李树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这一人口与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

    分析人士指出,此举标志着中国逐步放开严控生育政策,向“放开二胎”过渡,这是中国人口和生育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所作出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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