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实施。4月9日,有关个人出境购物被税的文章刷爆朋友圈。财政部昨日紧急表态,进境居民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500元免税额并无变化。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的主要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四档10%、20%、30%、50%调成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60%。15%这档税率,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30%这档税率,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
9日,有朋友圈文章发布者表示,自己携带饼干、面膜、口红等商品清点下来,货值6000元被缴税1916元。财政部人士解释称,按照那位“发布者”情况,随身物品6000元,如果个人自用、数量合理,扣除5000元免税额剩下1000元才需缴税,税款肯定到不了1916元。还有,化妆品中的护肤品行邮税税率30%,也是按随身携带物品5000元以上才征税。几百元一瓶的护肤品“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的说法,可信度也不是很高。
而针对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征收,而是在购物限值内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二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认为,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不会给消费者增加太大负担。但由于取消了免征税额, 500元以下的商品税负有所增加。像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等,增加的税负是体现在价格上,还是会被跨境电商自行消化,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