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主任骗取扶贫款 村支书纵容终酿祸
“我以为山高皇帝远,上头管不到我们这种小地方;村里大多数都是渔民,他们不了解有关政策……所以就怀着侥幸心理,却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日前,被开除党籍的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青澳村村委会原主任江为祥悔恨地说。
原来,2012年至2015年2月,江为祥与村党支部书记江雪钗、村干部江送春、翁义标等四人,在协助三都镇政府开展“造福工程偏远自然村搬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及“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项目过程中,以办公经费为名,向造福工程补助对象收取3.5万元,向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对象收取了4.7万元,合计8.2万元。
蕉城区纪委接到群众对该事件的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据介绍,区政府对有关扶贫项目进行补助的文件下发后,江为祥并未将上级精神向村民传达,而是告诉一些村民可以为他们争取到一笔补助款。所以当江为祥开口索要所谓“办公经费”时,那些领到补助款的村民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甚至还很感激江为祥。
更令人气愤的是,江为祥利用管理这笔款项的便利,以重复登记报销误工补贴、虚假开支等手段,套取15002元用于个人开支;为疏通关系,伙同江雪钗、江送春等人买了4万余元的土特产跑关系送礼;以重复报账、虚构差旅事实等手段骗取村账差旅补贴5348元。为了不被村民发现,江为祥特意安排江送春伪造了造福工程开支情况。
就这样,江为祥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村党支部书记为什么每次都没有制止?区纪委调查人员表示,“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江雪钗思想观念陈旧、纪律意识淡薄,认为想要办成事就得去送礼,所以在江为祥从村民手里骗取扶贫资金时不仅没有去阻止,反而被他牵着鼻子走。”
2015年12月,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为祥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江雪钗和江送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翁义标党内警告处分。江为祥辞去村委会主任一职,相关违规款项也已退回。(冯恺晖)
【执纪者说】
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江为祥等人打起了扶贫资金的主意,明目张胆从贫困户手中骗取救命钱,用于自己支配。他还多次用虚假手段骗取资金、伪造开支,可谓错上加错。由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江为祥一次次铤而走险,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对于这种心中没有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黄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