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迎来新加坡籍新生儿的父亲,将能够享有两个星期的法定有薪陪产假。在这之前,政府只立法规定雇主提供一周陪产假。
夫妻可共享四周有薪产假
此外,从明年7月1日起出生的新加坡籍婴儿,其父母能够共享四周的有薪产假,以更灵活地分担育婴责任。目前,妻子只能把16周有薪产假中的其中一周转让给丈夫。
加上六天的育儿假和另外六天的无薪育婴假(infant care leave),父亲往后能在宝宝诞生的第一年里,享有高达八周的假期。
人口及人才署附属总理公署,协助管理该署的总理公署高级政务部长杨莉明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总理公署的开支预算时,宣布上述两项政策调整。
她说:“父母必须做出许多牺牲,包括减少睡眠、失去个人时间和自由,(母亲)还增添了妊娠纹。但是,没什么比抱着自己的孩子带来更大欢乐……父亲这方面的感受与母亲一样强烈。”
政府在2013年立法规定雇主提供一周陪产假,鼓励父亲分担育儿责任。李显龙总理去年宣布进一步延长有薪陪产假至两周,但其中一周非强制性举措。公共服务领域带头延长父亲有薪陪产假,至今也有72家设有工会的私人企业,主动把男性雇员的有薪陪产假从一星期增至两星期。所有陪产假的薪金由政府承担,含公积金的周薪顶限是2500元。
夫妻共享有薪产假计划同样于2013年推出,目前只有约5%有资格与妻子共享产假的男性这么做。
杨莉明说,人口及人才署的工作与强化“新加坡人核心”息息相关。她认为:“我们在推广结婚育儿之际,其实是从内部壮大新加坡人核心。”
有薪领养假增至12周
她上月率团前往韩国和丹麦考察时指出,政府当初宣布为父亲提供一周陪产假时,给了雇主四个月时间准备,要落实两周有薪陪产假并让夫妻共享更多产假,政府须给雇主足够时间做准备。
昨天针对调整亲家庭政策和打造具凝聚力社会发言的共有15个议员人次,数人认为鼓励生儿育女需要整个社会的积极参与,包括提供亲家庭的基础设施和加强领养框架。
杨莉明回应时指出,为给予领养孩子的夫妻更大扶持,从明年7月1日开始领养不满一岁婴儿的在职母亲可享有12周有薪领养假,她们能与丈夫共享四周的有薪假期,也须在孩子满周岁之前使用领养假。
目前,领养孩子的母亲可享有四周有薪领养假,政府随后偿还雇主有关薪酬,顶限是1万元。过去五年,每年平均有150名女性符合使用有薪领养假条件,但确切这么做的只有50人。从明年7月1日开始,雇员领养的孩子如果在家排行第一或二,雇主将承担雇员四周有薪领养假,其余八周由政府负责;雇员第三个或更小的孩子,则由政府承担雇员所有12周的领养假薪水,顶限提高到3万元。
我国近十年的整体生育率都未能突破1.3,去年的生育率是1.24。杨莉明重申,没有一项单一政策能大幅提高生育率,关键是确保结婚育儿是“可实现、充满乐趣和值得颂扬的”。她说:“要打造一个‘亲家庭的新加坡’,光靠政策是不足够的。我们迫切需要动员民间力量,让国人感受到全体社会对他们结婚生育的支持、赞美,我们尤其希望越来越多的雇主们意识到帮助员工照料家庭,其实是明智之举,有助于提高生产力,也是招揽和保留人才的良方妙药。”
打造亲家庭环境政策 刊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