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 据《中国青年报》浙江省温州市国土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独家透露,温州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情况,已引起国土资源部的重视。国土资源部要求,浙江省温州市及时上报情况。
另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获悉,今天上午,温州市委、市政府已专题听取温州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的工作汇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责成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相关情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浙江省温州市调查发现,在温州市主城区横河北新村、水心、上陡门等社区,部分居民房屋的20年期限土地使用证从去年开始陆续到期。温州市主城区20年期限土地使用证到2017年底到期有600多宗,到2019年底到期有1700多宗,主要集中在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等特定区域、特殊时期的特定房屋。
日前,温州一则“部分市民因为土地到期了,正常买卖房屋却无法完成交易,想续期,又被告知需缴纳数十万元的出让金”的新闻迅速传播。最新消息显示,温州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地证续期需缴纳数十万元系误读,“我们始终都没有这个说法,因为政策还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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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温州网报道,温州部分市民发现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据悉温州在90年代出让过一批20年期限的国有土地,这批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到期,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求缴纳1/3到一半左右房价的土地出让金才能续期,重新办理土地证。
这一新闻缘由是,2016年3月温州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经在3月4日过期了。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称:要拿到新的土地证,必须补缴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初步估算,这笔续期费大约要30万元,而这套房子总价才65.8万元。
对此,温州国土局解释到,“目前房地产市场透明度不足,很多买房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年期对房产价值的意义,房子本身说白了就是砖块水泥,房产的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的价值。”土地使用权70年的房子,好比4S店里的新车,而只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这两者的价值哪个高哪个低,大家一看就知道。
这次温州的这个新闻引发舆论重大关注的本质在于触及了中国越来越紧迫的“土地期满如何续期”问题。这个问题自2007年物权法出台一直悬而未决。物权法“自动续期”语焉不详,自动续期怎么个续法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说明澄清。
凤凰财经整理发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本身温州并不是首例,至少在青岛、深圳就有不下四个案例。
青岛的案例是黄岛区阿里山小区。
阿里山小区5071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为20年、30年、35年,其中310户业主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在2009年6月底就到期了。媒体给这些房子取名“撞限房”。据报道,当时青岛政府提出的续期方案是:1、物权法细则不明,土地期满应有偿续期,出让金需要续交。2、以区域过去1年的平均地价为计算基准,折算到建筑面积大约是60%,因为当时黄岛区的地价是1000块,所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业主要补缴地价6万块。
深圳的案例有三个。
一个南山的金桃园小区。2011年金桃园大厦业主被告知,在土地期满后,深圳政府将无偿收回金桃园大厦地块使用权。随后,金桃园被媒体报道成为:“全国第一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的物业”,引发了极大的舆论风波。后来深圳政府出面澄清:金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依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依照届时执行的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个案例是罗湖的国际商业大厦。国际商业大厦同一幢楼有20、30、40、50年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在2001年就已经到期。深圳市在2004年出台《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土地期满,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缴续期。国际商业大厦得以成功延期。
最近一个案例是福田区长城大厦。今年3月新浪乐居报道,福田上世纪80年代的商品房长城大厦一位业主向政府递交土地延期申请,成功把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从原来的50年延长到了70年。这套房屋面积是80.58平方米,补缴金额为44940元,平均每平米补缴了557元。业主后来挂牌710万卖掉此房。按710万房价计算,深圳住宅续期补缴金额大概是房价的万分之五左右。
上述五个案例,青岛、深圳和温州政府至少都认为土地期满续期是有偿的。
此外,凤凰财经还发现,各地政府续期缴费的法律依据都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而不是物权法。凤凰财经查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是有偿的。
不同之处仅在于,深圳、青岛续期收费依据是当地的“公告基准地价”,一般不过几百块、上千块,而温州执行的是“市场评估地价”,就是同类型的土地公开出让的价格大概是多少钱,续期费用远超深圳、青岛,因此温州这一事件被认为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如果各地就此效仿,天都要塌下来了!
因此,这一消息被部分媒体解读为,楼市出现重磅利空,所有房东都只是一个长期租户,就不难理解了。
温州政府做法也和人民日报2016年1月份释疑“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所述方法有异。人民日报当时给出了两个办法: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而物权法没有明确说,《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没有说是“有偿”还是“无偿”。
这次温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给的理由就是这样,他表示,《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但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我们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众说周知,内地城市土地制度是学习的香港,香港也存在土地期满续期问题。但凤凰财经发现香港土地期满续期原则是:免费续期、只交年租。香港《基本法》规定,新出让土地的期限一般为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经政府同意可再续期50年,无须缴纳一次性地价,每年只需缴纳应课差饷租值3%的年租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