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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3
核心提示:  央广网北京12月3日消息(记者沈静)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严格规
 
 
 
 

  央广网北京12月3日消息(记者沈静)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201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总体情况平稳有序。

  《通知》强调,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征订的重点党报党刊是指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中央办公厅《通知》中明确规定参照执行的报纸、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其他各类报刊包括党报党刊所属子报子刊均不得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扩大发行范围,超越公费订阅范围和限额;不得强制摊派、变相摊派;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缴费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坚决制止层层加码、突破征订范围和公费限额,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通知》强调,任何报刊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进行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征订;不得打着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旗号摊派发行;限定发行范围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违规发行举报制度,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违规违法发行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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