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河北省产前筛查工作推进方案》提出,将利用3年时间,构建覆盖全省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网络,力争2018年底全省产前筛查率达70%,切实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生。
3年内将构建覆盖全省的产前筛查诊断网络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河北省产前筛查工作推进方案》提出,将利用3年时间,构建覆盖全省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网络,规范筛查诊断的技术流程,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及高危孕妇后续诊断的落实,力争2018年底全省产前筛查率达70%,切实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生。
根据方案,每个县(市、区)都要确定1至2所产前筛查机构,由符合《河北省产前筛查技术基本标准》条件、有助产资质、可以开展产前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负责本区域内产前筛查工作。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对辖区内孕妇的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及高风险孕妇的追踪观察。与此同时,各市产前诊断分中心接受产前筛查单位转诊,并负责本辖区产前筛查的业务管理工作。省级产前诊断中心负责遗传性疾病疑难病症的诊断、转会诊、技术指导、人员进修培训等相关工作。
方案还提出,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要做好转诊和追踪随访工作。产前筛查机构根据产前筛查结果要及时提示高风险孕妇,由产前咨询人员解释筛查结果,并提出医学建议,由孕妇知情选择。同时,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填写转诊单及时转诊至市产前诊断分中心进行产前诊断。省、市产前诊断中心、分中心对接诊的高危孕妇要认真做好记录,诊断结果要及时填写转诊回执单,将诊断结果及时反馈转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