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中院昨开审此案,公诉人认为其手段太残忍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杜冬敏
今年23岁的男子韦某原是来宾市公安局一名协警,他的命运却在去年11月24日发生了转折:因与情人发生口角,竟将对方掐死碎尸,丢入红水河中。昨日上午,来宾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害人的母亲当庭听到公诉人讲述其女儿的惨死细节时,禁不住痛哭。
因琐事引发命案
昨日上午9时许,审判长宣布开庭,韦某被法警押进法庭。来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公诉人来宾市检察院指控韦某涉嫌两项罪名: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韦某是兴宾区凤凰镇人,曾读过中专,后来被招进来宾市公安局某支队当协警。
去年9月初,韦某开始租住在来宾市维林市场一栋民房的五楼。时年22岁的女子农某租住在同一栋民房的七楼。农是云南省富宁县人,刚到来宾打工不久。由于上下楼梯经常碰面打招呼,两人渐渐熟悉。11月24日下午,韦某在楼梯间碰见上楼的农某,便招呼她进房聊天。其间,韦某抱住农某,发生了关系。
两人发生关系后,韦某去上卫生间。这时,农某看到韦某的床铺下放有女性生活用品,就认为对方已有女朋友,还欺骗她的感情,继而骂了韦某。
韦某听后非常生气,便将农某按倒在床上,用双手掐住农某的颈部,直到对方不能动弹才松手。随后,他发现农某已身亡。
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次日晚,韦某拿着农某的钥匙,打开农某在楼上租住的房间拿来菜刀和砧板,在自己的卫生间里将农某的尸体肢解,把尸块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再分别装进两个编织袋里。当晚10时许,韦某骑着电动车分两次拉着装尸块的编织袋,到红水河去抛尸。
事后,韦某把从农某身上偷来的一部诺基亚手机,卖给了朋友。
韦某向法官表示,他从来没有向农某表白确立过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们的关系应该算是情人吧”。
面对故意杀人的指控,韦某辩称,他当时并没有故意要杀死对方,是因为对方骂了他后,声音越来越激烈,后来还用手抓住他的阴部,导致他一时冲动将其掐死。
作案后若无其事
根据法庭调查,事发后,韦某依然每天上班下班,跟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
大约一周后,一名女子到红水河去游泳,在河边看见了一个编织袋,从编织袋的破损处露出了一块带有乳房的肉块,当时她并没有意识是人体组织。回家后,这名女子把事情告诉了丈夫,丈夫马上报警。警方赶到现场确认这是人体尸块,立即展开案件调查。不过,由于无法确定尸体的身份,案件侦破陷入僵局。
去年12月3日,农某的姐姐李某(两姐妹各跟父母亲的姓氏)的QQ里,突然收到农某生前的同事发来的信息。同事称,农某已经很多天不来上班了,也联系不上人。李某拨打妹妹的手机,发现关机。次日,她从云南富宁县的老家赶到来宾市,拍妹妹的租屋门没人应,于是到兴宾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办案民警通过对李某抽血化验,确认在红水河边找到的尸块,正是农某的人体组织。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韦某是这起凶杀案的嫌疑人。
去年12月19日中午,韦某在租屋内被警方抓获。警方从其房间的垃圾篓和卫生间墙面上提取到血液痕迹,经检验跟农某的DAN吻合。
哀求留他一条命
被害人农某的母亲在法庭上听到公诉人讲述其女儿的惨死细节时,禁不住痛哭。
在法庭上,公诉人表示,韦某作为有一定文化、从事协助警察工作的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竟然把自己关系亲密的女人掐死,做出肢解尸体和抛尸等令人发指的事情,手段十分残忍,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法院从重处罚,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听到公诉人的意见后,韦某在法庭上哀求法官留其性命。他说,事发后,他十分后悔,感觉很对不起农某和她的家属。他希望他的家属能积极地赔偿被害人家属,希望法官能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辩护律师替韦某作了罪轻辩护,他建议法院给予韦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外的刑罚。
刑事部分庭审结束后,附带民事部分继续开庭。被害人农某的父母亲当庭向法院提出,要求韦某赔偿经济损失共计64万余元,其中含精神抚慰金40万元。原告代理律师提出,之所以要求赔偿如此高额的精神赔偿,是因为农某的被害给家属带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其母亲一想起女儿惨死镜头,常常以泪洗面。
面对被害人家属提出的索赔数额,韦某没有任何异议。他说,由于他本人没有什么钱,希望家属能帮他完成这个任务,以求得对方的谅解,保住他的命。
看到儿子在庭上的表现,坐在旁听席的韦某的父亲面无表情。他告诉记者,家里很穷,不知道去哪里要那么多钱来赔给人家。
中午12时许,庭审全部结束,审判长表示将对本案择日宣判。
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