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获悉,大连市纪委日前通报了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
这10起典型案例是,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原科长李主良,2012年,在任该局医政科科长时,将应上缴财务部门的医师定期考试书款1.61万元截留并私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所原所长王娆,2007年至2012年,在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核工作中,明知下属单位弄虚作假将下岗失业人员“空挂”在某企业,不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资格,仍违规审核通过,给国家造成197.49万元的损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前牧城驿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大连春城实业总公司经理韩建文,2001年至2012年,无视对村集体土地使用、监管责任,为他人承包占用村集体土地提供帮助和便利,造成村集体757.1万元的损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旅顺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科原科长谢达田,2011年至2012年,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不认真进行巡查、监管,致使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降一职)处分;
金州新区湾里街道大地村党总支原书记段福禄,2010年至2013年任该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为亲属承包工程,并在未签订承包合同、未预算的情况下预支工程款;两次动用村应得的动迁补偿专项资金支付村账外招待费共计36.3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瓦房店市谢屯镇企业办原主任兼沙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明祖,2004年至2014年,非法占用沙山村土地719平方米建设房屋;擅自将村集体资产承包他人使用;违反规定安排财务人员制作假单据变通处理村集体餐费21.84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辛世伟,联合村会计、村治保主任,套取国家设施农业补贴款5.02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城区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杨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未经审批的私建房屋伪造房屋产权手续,收受贿赂6.3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高新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邓元伟,2009年末,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拆迁项目招标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花园口经济区明阳街道德令村聘用工作人员王永刚,2015年2月至11月,私自挪用村民的土地流转补偿费累计达18万多元,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