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物业服务收费新政本月正式执行,三份原有物业收费文件同时废止
物业如何收费、电梯费收取多少钱,停车费如何确定,这些小区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从5月1日开始将会出现重大调整。近日,市物价局在官方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该文件于5月1日起执行,3份原有物业收费文件同时废止。《通知》中明确物业服务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形成机制,删除了“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表述,更积极发挥和调动业主在选择物业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新规依据
新规本月执行,3份原有文件废止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定价目录>(2015版)的通知》(辽价发〔2015〕59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4〕40号)精神,本市推出了物业《关于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
该《通知》于3月25日由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文,近日刊登在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于本月起正式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废止
《关于印发<大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发改收费字〔2009〕4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
(大价发〔2014〕50号)
《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大价发〔2013〕82号)
收费变化
在《通知》中先后对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停车服务费等三个收费项目进行了约定,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收费项目中,业主将在收费标准确定过程中起到更关键的作用。
物业费
由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鼓励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执行。既有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各项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既有小区则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于服务协议或合同约定的,则继续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可根据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企业,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物业收费标准需调整的,则应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依照法定程序重新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商厦、写字楼、公寓和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类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买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电梯费
若调整由业主大会确定
有关电梯运行费方面,《通知》明确规定,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费与物业服务费一并确定,收费标准按照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执行。
既有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费已计入物业费之内的,按双方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电梯运行费未计入物业费之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与物业服务(或电梯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电梯运行费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对需要调整电梯费的住宅小区应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依照法定程序重新确定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商厦、写字楼、公寓、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类的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买受人)、使用人与开发企业或物业(电梯)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停车费
不同情况下要区别对待
《通知》明确,在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在业主大会决定之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室内(地下)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或人防工程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购买车库、室内(地下)车位产权的,停车服务费按照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哪些费不收
办入住手续时不得收保证金抵押金等
《通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管理费等项费用。业主装修房屋时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其收取垃圾清运费。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电梯卡、出入门卡首次办卡3张以内的免收卡工本费,超出部分或因丢失和人为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实际成本收取卡工本费。已投入使用且无电梯卡、出入门卡的住宅小区,经改建拟采用电梯卡、出入门卡方式管理时,由业主大会或相关利益人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引导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服务价格
《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并逐步完善物业服务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形成机制,鼓励市场竞争。记者查询资料注意到,与原有规定相比,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的表述中,删除“政府指导价”相关文字。
解读:“本市住宅小区的规模和现状比较复杂,过去在物业收费标准上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通知》的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改革总体要求,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并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形成竞争机制。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招投标平台建立后将有效杜绝开发商与物业独家垄断,更多体现业主在物业选择和服务方面的权益。
同时,通过竞争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鼓励好的企业发展,逐步淘汰服务差、满意度低的企业。目前行业主管部门正在起草招投标管理办法,未来物业企业招投标将纳入政府平台。
体现业主权益,引导业主参与
在《通知》全文中,有关物业服务价格方面,多次提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协商确定,在调整既有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中,提出必须经过业主大会通过,业主权益得到充分体现。
解读: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从价格形成机制角度看,《通知》发挥和调动业主的选择权、监督权和选举权,让业主和物业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选择,形成一个服务体系和收费标准的协商竞争机制。
文件在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停车服务费方面,都较多地体现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益责任。谁的权益谁来做主,全体业主应共同参与本小区的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这些权利都是《物权法》所赋予的,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业主往往缺失行使部分权利。
管放结合,规范物业行为
物业服务收费建立以市场决定的形成机制,是否意味着物业可随意要价?记者注意到,在《通知》中,对于物业收费行为规范、物业收费公示、价格监管等三个方面做出了16条规定。
解读: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政府不再具体制定收费标准,但仍会监管价格调整过程。
同时,价格放开也不意味着业主可任意拒绝缴费,甚至取消小区收费项目。 “目前大连市共有600多个住宅小区,其中一半建立了业主委员会,还有一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无业委会既有小区中,仍将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前期物业合同来收取相关费用。 ”上述人士表示,比如市民所关心的停车费问题,在无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形成协商结果前,仍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本市废止21条收费文件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物价局印发的2015版《辽宁省定价目录》,进一步简政放权,本市近日废止了21条收费文件。据了解,市物价局对以往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未列入目录的相关文件。鉴于以往印发的文件时间跨度长、数量多,一次性清理难免有遗漏,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与目录有冲突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市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所有出台的文件逐件清理,凡未列入目录的文件应废止,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昨日上午,记者在市物价局官方网站看到了此次废止的收费文件,文件发布时间跨度从1997年至2015年,包括补领社保卡工本费、降低房地产档案查询费等相关收费文件均废止。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补领社保卡工本费的批复
●关于降低房地产档案查询费的通知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关于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市联合收费处管理费的批复
●关于确定代收供暖费、物业费等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函
●关于对计量公证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对煤气挂表安装工程费的批复
●关于取消降低放开部分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
●对机动车交易代办服务费的批复
●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的批复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统一全省房屋委托拆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驻金融单位保安和运钞车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新华同仁轩小区错层住户采暖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对热电集团供暖收费的批复
●关于确认悦泰林里居民小区供暖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对恒元物业特殊户型采暖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对特殊户型采暖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部分赠送面积房屋确认供暖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明秀嘉园居民小区供暖收费标准的批复
本版稿件由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王博文采写
[责任编辑:王艺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