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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交管部门信息:重污染天气汽车限号出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1
核心提示:秦皇岛市交管部门12月9日发布信息,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该市将对污染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实行限号通行。  据了解,在重污染天气
                秦皇岛市交管部门12月9日发布信息,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该市将对污染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实行限号通行。

  据了解,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时,该市将在污染区域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及黄标车通行,其它车辆按照车牌尾号限制通行,限行比例为20%。周一车牌尾号1和0限制通行,周二车牌尾号2和9限制通行,周三车牌尾号3和8限制通行,周四车牌尾号4和7限制通行,周五车牌尾号5和6限制通行(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确定限行时间);周六、周日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车辆一律限制通行。

  在Ⅱ级和Ⅰ级响应时,该市将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及黄标车通行。其它车辆按车牌尾号单双号限制通行,车牌尾号为单号的单号通行,车牌尾号为双号的双号通行(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确定限行时间),限行比例为50%。

  正常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及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不受车牌尾号通行限制。(通讯员李永利、唐晓辉 记者吴永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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