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黑龙江省三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哈市环保局对《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重污染天预警门槛将从现行的48小时降为24小时;启动一级预警后,三环内单双号限行但新能源车不在限行范围内、禁止重型车上路、外地车辆限时或禁止进入市区、严控露天烧烤。
预警门槛从48小时降为24小时
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了哈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成员单位及其职责、预警分级、应急响应、强制控制措施等内容。哈市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重污染天气划分4个预警级别。
修订后预警启动条件
四级预警(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将持续24小时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预测未来48小时持续出现重度污染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将持续72小时(含)以上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将持续72小时(含)以上或AQI等于500且将持续24小时(含)以上。
注:根据污染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提高1个预警级别发布预警。
启动一级响应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启动一级响应时,现行应急预案规定三环合围区域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修改后的预案规定新能源或清洁燃料汽车不在限行之列;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上路行驶,外地车辆限时或禁止进入市区;公安交管局部门配合环保部门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严格管控露天烧烤;监督各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预案征求意见稿已发布于哈尔滨环保网、哈尔滨环保微博,市民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哈尔滨市环保局大气处提出意见或建议。
征求截止日期:2016年5月13日(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