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0日消息(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唐磊)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海口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91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781元,居全省18个市县的第一位,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
从城乡情况看,一季度,海口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17元,同比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0元,同比名义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
分析认为,促进海口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政策因素提高工资性收入,海口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去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在职职工工资改革调资,工龄及职务职别越高调薪金额越大;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从创新,出台政策积极引导和推动大众创业,促进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社会保障补助标准,拉动了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一季度海口居民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人均达1941元,同比增长9.4%;猪肉价格持续高位,生猪养殖效益提高,使农业经营性收入保持一定增幅;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