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陈诚)近日,从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加强全省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工作将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八大专项行动和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依法查办发生在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在民政资金,特别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困难群众救助、灾害救助以及优抚专用资金的申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建设,“互联网+”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革命老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