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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如何破解执行难?河南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参照焦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4
核心提示:记者段伟朵通讯员闫嘉文本报讯5月23日,全省法院执行改革现场推进电视电话会在许昌举行,全省19个中院院长齐聚,省高院给出向“执

记者段伟朵通讯员闫嘉文

本报讯5月23日,全省法院执行改革现场推进电视电话会在许昌举行,全省19个中院院长齐聚,省高院给出向“执行难”宣战的“作战图”。

今年2月起,许昌、焦作成执行改革试点,经过近4个月的“试水”,推动“执行难”初见成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即日起,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将在全省范围推广。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介绍,焦作有6种情形案件必须实行异地管辖,比如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当地村委、办事处、当地重点企业、当地名人、有可能产生地方保护的。

“执行难”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内部消极执行。案子“窝”在某个法官手里,成为其个人“私有财产”,这种情况今后不会再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介绍,“我们从去年6月开始推行‘分段式执行’,专程制定《执行流程规范》,明确执行工作为‘执行审查、查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裁决’4个阶段,分别由启动组、查控组、实施组、裁决组实施,各环节明确职能、分工负责,对执行权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打破执行‘一人包案到底、一人说了算’的传统执行模式。许昌中院还为异地执行打开了‘绿色通道’,异地执行案件一律优先办理,要求立案后当天移转至执行局,执行局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失信信息录入和网络司法查询,发现财产立即查控。”线索提供杨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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