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候选条目接受公众投票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5月10日,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等联合启动了“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征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共收到公众提供的候选条目5000余条,经过评审委员会反复讨论,最终确定了20条候选条目。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峻峰)5月24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候选条目揭晓,5月25日起开始接受公众投票。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5月10日,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等联合启动了“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征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共收到公众提供的候选条目5000余条,经过评审委员会反复讨论,最终确定了20条候选条目:1、垃圾杂物扔进箱;2、有序排队不插队;3、不闯红灯;4、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5、开车不争道抢行;6、遛狗要拴绳,粪便及时清;7、公共场所不喧哗;8、不随地吐痰;9、公共场所不吸烟;10、节俭用餐,剩饭打包;11、乘手扶电梯靠右站立;12、开车礼让斑马线;13、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14、不车窗抛物;15、主动为身后的人扶一下门;16、公共场合衣着整洁;17、见到邻居问声好;18、不说脏话;19、文明旅游不乱刻画;20、爱护花草不折踏。
从5月25日0时至6月15日24时,公众可通过石家庄文明网、“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无线石家庄”手机客户端等为候选条目投票。6月底,评审委员会将最终确定“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之后,将广泛宣传推广,使之家喻户晓,并成为人人遵循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