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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万宁供电部门私伐百棵大树 事后承认未报批将赔偿农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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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供电部门私伐百棵大树 事后承认未报批将赔偿农户

万宁

供电部门私伐上百棵大树

事后承认未报批,将赔偿农户并反思

近期,万宁万城镇及东和农场多名居民向本报热线投诉反映,万宁国营东和农场北公湾队林地莫名被砍伐,总计有上百棵大树被人锯断,希望当地林业和森林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事发后,万宁市供电部门承认未经报批私自伐树,事因大树危及供电线路,将积极与农户协调赔偿事宜并进行反思。

□南国都市报记者石祖波

村民反映:上百棵大树莫名被伐

据村民杨泽春介绍,22日上午,附近村民吴亚章等居民在农地抽水浇胡椒的时候,最先发现10多人开着皮卡车进入连队,用电锯和大刀等工具,将现场100多棵大树锯断或砍断。

家住在北公湾队的居民关云飞介绍,22日当天上午10点许,他也听到锯木头的声音,但是当时没当回事,可没想到就是自己的林地。接到周围村民的反映后,他赶到现场发现,他在2006年上半年种的数十棵大树被人锯断。他跑到现场立即叫停,对方才停手,并想要离开,被他和村民拦住并讨要说法。

25日中午,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万宁市国营东和农场北公湾队进行走访,共发现三个被毁的林地。三个地点被伐树共计100多棵,其中最大的树干直径超过30厘米。

根据村民杨泽春反映,其中第一个毁林点的桉树是他和家人在七八年前种植的经济林。村民关云飞介绍,第二和第三个地点的印度小叶紫檀是他和家人在2006年上半年种植的,目前,最大的树胸径约30公分,属于当地的防风林。

林业部门:供电部门私自伐树

据杨泽春介绍,事发后,他曾向当地林业部门反映,得到答复是,对方未经报批私自砍树。他已经向当地森林公安局报案。

据万宁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砍伐树木达到一定数量的,必须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证,但当时林业部门未接到任何申请和通报,属于违规砍树行为,具体情况可以向万宁市森林公安局了解。

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东伟介绍,经过调查证实,现场组织砍树的是万宁市供电部门,且对方未经报批私自伐树,属于滥伐行为,但考虑事发地点为高压线下的廊道,对方伐树是处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目前,他们已经立案进行调查,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协调,要求供电部门对农户的损失进行赔偿。

供电部门:将与农户协调赔偿并反思

“伐树前,未通知农户,砍树后,也未积极组织赔偿,希望讨个说法。”事发后,杨泽春、关云飞等村民对供电部门未经报批私自伐树行为提出质疑。

记者首先联系到万宁市万城镇供电所。供电所所长蔡先生回应称,现场的树木确实是该供电所职工砍伐的,伐树前未向当地林业部门报批。而伐树主要是因为大树太高,危及供电线路,当天情急之下迅速伐树。至于与农户具体协调等问题,要向万宁市供电局咨询。

万宁市供电局工作人员27日进行了回应。“砍树地点位于11万伏高压线下,现场的三处林地正好位于廊道下,树木与高压线很接近,存在安全隐患,我们生产部门情急之下迅速组织伐树。”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未经通报就私自伐树的做法,他们将进行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尽力做好通报和协调工作,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此外,将积极与农户协调,对农户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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