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教职工患恋童癖 猥亵多名未成年男生
作为学校的教职工,本应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保护的特殊职责,但刘某却利用其学校职工的特殊身份,多次猥亵多名不满14周岁的男生,结果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年近60的刘某,在连云港一所中学任职,2014年1月份至2014年3月份期间,刘某利用在校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羞的弱点,采取哄骗的手段在自己的宿舍内多次以摸对方生殖器的方式猥亵该校多名不满14周岁的男性学生。案发后,经鉴定,刘某系一名恋童癖患者,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以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猥亵多名不满14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最终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办案法官认为,本案是一起发生在校园的猥亵男童的典型案件,刘某利用其特殊身份,犯罪更为隐蔽,其行为严重摧残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在被侵害人中,有多名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弱势人群,更易受犯罪侵害,针对他们实施犯罪,后果较为严重。
法官觉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尤其是性侵类案件,保护的对象不仅是未成年女性,还包括未成年男性。侵害未成年男童的案件,因为性别特征的关系,更加具备隐蔽性。为避免同类案件再次发生,不仅需要学校加强监管,家长也需要与子女多沟通,教会孩子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