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两年受理校园暴力案120件 法院:各方加强联动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4月,天津法院共受理校园暴力案件120件,其中刑事案件82件,抢劫案件13件(占15.85%),聚众斗殴案件58件(占70.73%),故意伤害案件11件(占13.42%);民事案件38件,健康权纠纷案件32件,身体权纠纷案件6件。
据介绍,校园暴力的形成,背后有着种种复杂的原因。一、有学生心智发展不够成熟的影响,其中初中生和中专生是校园暴力犯罪的高发人群。二、有家庭因素的影响,因亲情关爱有所缺失,校园暴力的实施者往往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三、有学校教育管理的疏漏,致使校园暴力防控相对薄弱。四、有社会负面导向的影响,不良风气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特别是以网络为传播载体的暴力、血腥、色情等不良文化,对青少年有负面诱导和示范效应;四、审判校园暴力案件尚待加强。案件审理专业化不足,心理干预不足,社会背景调查有待进一步完善。
天津法院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建议各方加强联动,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学校应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公安机关应建立校园暴力程序化处理,成立事前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惩罚的程序化机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网吧、KTV等营业场所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学生出入此类场所;网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电视、暴力色情视频等的过滤。
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下降
昨日,天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多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着力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较大进展。记者 高立红 通讯员 张宁 张杰
2013年至2015年
各年度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人数分别为379人、294人、259人,受案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了22.43%和11.9%。
2013年至2015年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28件2407人,对22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从14.78%上升至32.70%,对28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率从9.44%上升至16.59%。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释放被羁押未成年人43名。
截至2012年底
全市19个基层院全部成立独立未检机构,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少捕慎诉”刑事政策,全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各项权益。
2013年以来
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6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7份。参与集中整治,取缔一批“黑网吧”。
2014年9月
出台《天津市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
办案人员受聘担任107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建立法制教育基地23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