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江西3起违规问题 龙南城投公司一副总受处分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6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7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江西占3起。
龙南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王万春等人违规收受礼品、接受业务往来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
2015年12月15日至19日,王万春和龙南县房地产开发综合公司干部利志懿(抽调在龙南县城投公司工程部工作),赴上海、浙江两地进行实地询价,其间违规接受施工单位的邀请到KTV和足浴中心消费,并收受施工单位赠送的礼品。经龙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万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娱乐消费款并没收礼品。
经龙南县房产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利志懿行政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娱乐消费款并没收礼品。
弋阳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场长陈涛违规发放津补贴
弋阳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违规发放过节补贴、春耕加班补助共计9600元,陈涛个人领取1200元;水稻原种场违规长期租用私人车辆,租车费共计14.86万元;水稻原种场公款购买香烟、土特产共计4.403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
经弋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武宁县巾口乡棠厦村党支部书记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
2015年9月,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县农业局宋溪镇农综站干部曾凡顺到棠厦村钓鱼并用餐。经武宁县巾口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翁阶明党内警告处分。
经武宁县农业局研究决定,给予曾凡顺行政警告处分,有关钓鱼、用餐费用由其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