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孝金波)6月11日,有深圳一家媒体报道了一起“王女士”(实为顾某琳)投诉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民警涉粗暴执法的案件。深圳警方回应称,该投诉不实。
据14日“罗湖警察公关室”回应,顾某琳和男友张某华在11日开始因“两人吵架殴打劝架者”被附近保安报警,民警到场后两人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同时撕扯、推搡民警,顾某琳称之前劝架的纹身男子对其进行殴打及非礼。在派出所,顾某琳、张某华继续相互厮打并推搡辱骂民警。考虑到他们处于醉酒状态,民警依法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将两人约束至次日6时酒醒后。6月14日,罗湖公安分局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发现顾某琳对纹身男子的指控并不属实,且张某华、顾某琳多次阻碍民警执法,因此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两人刑事拘留。该二人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6月11日某深圳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
6月14日,深圳罗湖警方的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酒后失态演闹剧,妨害公务被刑拘》的案件调查通报:
事件发生
6月5日22时25分许,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接万象城保安报警称“在万象城一楼有两夫妻吵架,劝架的人被殴打”。接警后,民警于22时32分赶到现场,发现一男一女相互厮打,且该二人满身酒气。民警要求双方停止厮打,提供身份证件,但遭到该二人拒绝,同时撕扯、推搡处警民警。我处警民警呼叫警力支援后将该二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置。
该二人被带回派出所后,仍拒绝提供身份证件,拒不配合调查。其间,该二人在派出所内继续相互厮打,该男子还将女子用力推倒在地。我派出所民警在制止该二人厮打过程中,又遭到该二人推搡辱骂。由于该二人处于醉酒状态,我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将其二人约束至次日6时酒醒后。据该男子自称二人系情人关系,酒后发生争执,民警在其醒酒后登记双方身份信息,告知其等待进一步调查。
事后,该女子以自己被派出所暴力执法为由向当地某媒体爆料,并在报道中歪曲事实,对警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事件还原
报道播出后,罗湖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启用异地用警,由清水河派出所调查该案。经过大量的调取视频、走访询问等工作,民警发现顾某琳在新闻报道中所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为正视听,现将事件经过还原如下:
(一)6月5日晚19时许,顾某琳、张某华及其另外两人在万象城鼎泰丰餐厅吃饭,期间顾某琳、张某华等人饮用了两瓶一斤装的52度小糊涂仙牌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