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5日)上午,石家庄市政府发布《关于春节期间销售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决定2014年春节期间实行“限定时间、限定区域、限定品种”等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等级预警,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严查违规燃放行为。
据了解,春节期间石家庄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14年1月30日(除夕)、1月31日(正月初一)、2月4日(正月初五)、2月14日(正月十五)7时至24时。“考虑到民俗的要求,与去年相比,2014年春节期间石家庄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增加了正月初五,燃放时间由去年的三天变成四天。”石家庄市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池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