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发现,一些小区里,绿化带被居民改造成了私家花园或菜地的现象非常普遍,不少居民意见很大。
对这种现象,有的居民认为,小区绿地属于小区全体居民所有,擅自破坏侵犯了居民的共同利益,理应制止;也有的认为,物业公司管理跟不上导致小区绿地杂草丛生,还不如让小区居民自行栽花种草。虽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对于此类问题,《物权法》有明确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绿地。因此说,公共绿地不是“唐僧肉”,不能随意侵占。
诚然,一些居民之所以侵占小区绿地,与物业管理的乏力和执法部门的缺失不无关系。另外,“法不责众”的观念也是让居民占用公共绿地的重要原因。居民明知侵占小区绿地的做法不对,但当看到别人占用而主管部门没有及时过问时,自己也就跟风从众。
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爱护公共绿地的公共意识,同时物业公司应守土有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