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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台行政部门撤回马英九时代“两岸监督条例”等115项法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环球网
核心提示:据香港中评社6月23日报道,台湾当局“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23日在“院会”后表示,当天上午的“行政院会”通过撤回马英九时代包括

据香港中评社6月23日报道,台湾当局“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23日在“院会”后表示,当天上午的“行政院会”通过撤回马英九时代包括“两岸监督条例草案”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修正案”在内,共115项已送“立法院”审议,但尚未进行审查的法案,“行政院”将重新检视这些法案是否符合蔡英文新当局的政策方向后,于“立法院”的下个会期再行提出。

其中,有关两岸方面的法案,包括“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条例”草案,以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香港澳门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如今若经蔡政府重新审视,恐怕将有部分法案将归零重审。

据童振源会后转述,台当局“行政院长”林全表示,因“立法院”民进党“立委”及外界认为既然“政府”已改组,应重新检视过去所提的法案,因此提案请各部会重新检视法案内容的妥适性后,再研提草案提报“行政院”。

“行政院”指出,“5·20”前已请“立法院”但未完成审议的法案共有161案,其中已交付“立法院”各委员会而尚未进行审查的法案有135案,包括组织改造相关组织法44案,配合已制定新机关组织法而废止的组织法18案,其他组织及作用法73案。

上述已付委但尚未审查的135项法案,其中配合已制定新机关组织法而废止的组织法“行政院新闻局”组织条例等18案及“红十字会法”修正草案、“国家安全法”第5条、第7条修正草案共20案将不撤回,其余115项法案则函请“立法院”同意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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