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台湾 » 正文

全球资讯:台北已婚女与公务员婚外情 被判“相奸罪”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7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据台媒报道,台北市一名王姓妇人与林姓男子婚外情,发生5次性关系。王妇被依“相奸罪”判刑3月,林妻另向王妇民事求偿100万元;台

据台媒报道,台北市一名王姓妇人与林姓男子婚外情,发生5次性关系。王妇被依“相奸罪”判刑3月,林妻另向王妇民事求偿100万元;台北地院认为,王妇破坏林妻家庭生活的圆满幸福,并造成林妻精神上重大痛苦,判决赔偿40万元。

判决指出,已婚王姓妇人2011年洽公结识林姓公务员,明知林男同样已婚,却不避嫌自2012至2014年5度与林男共赴旅馆开房通奸,甚至多次出游,终遭林男妻子察觉有异,全案曝光。

法院审酌后判处王妇3月徒刑,罚金9万元,全案确定;林男则因与王妇丈夫以40万元和解,获检察官不起诉。林男妻子另对王妇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100万元。

王姓妇人在民事庭中一改意乱情迷之说,指控林姓公务员心怀不轨,胁迫她发生性关系。但法官发现,王姓妇人不仅与林男偷情,还送林男生日卡片、情人节卡片、圣诞节卡片等礼物,且王妇无法提出遭林男以权势胁迫的证据,所辩不可采信,考量王妇的财力及其对林妻造成的伤害,判赔40万元。(文章来源:中时电子报)。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