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20年建成区20%面积达标
大河网讯 (记者刘 成) 7月5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减少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河南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风春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河南省实施“海绵城市工程”相关情况。本次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郭志华主持。
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达标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郭风春介绍,河南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许昌等8城市入选省级海绵城市试点
河南省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县(市、区)要分别于2016年10月底、2017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海绵型城市各类项目建设。
郭风春表示,经过资格审核和竞争性评审,已确定许昌、濮阳、焦作、郑州、洛阳、平顶山、商丘、安阳等8个城市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省财政对获得试点的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滚动支持3年。
同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对海绵城市建设给予金融支持,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期限长、贷款利率低专项建设基金。
年底前县级城市至少建1个绿地项目
郭风春说,下一步河南省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主要从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绿地系统、道路和广场建设、小区和单位等四个方面建设着手。
在推进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方面,要求现有绿地系统要按照海绵型城市要求进行改造,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10%,公园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20%。
2016年底前各省辖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县级城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
什么是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
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通过建设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下凹式绿地、城区河湖水域和污水处理设施等,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建设海绵城市的好处?
海绵城市,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具体地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吸住集中降水,告别“城中看海”;二是雨洪利用,节约水资源;三是生态与经济并重,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海绵城市该如何建设?
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纯地挖几条水沟、建几处景观。
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因城、因地而异;
其次,在思想上,社会各界达成共识,认识建设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挑战性;
最后,在技术和方法上创新,不能简单地套用或复制某一固定模式。应从法律体系、财税政策、管理机制、技术与产业体系、人才培养、公众参与等环节综合考虑实施。
海绵城市建设适用哪些城市?
相对新城区,老旧城区确实面临空间条件有限、改造难度大等问题。但相比建设大型地下调蓄池、大规模改造雨水管线等方案,多添置一些“海绵体”反而更具可行性。
建设中应避开哪些误区?
一些地方存在对海绵城市缺乏严谨科学的认知、基础性研究匮乏、建设一阵风等问题。海绵城市要建得科学,基础性研究和观测必须先行。建设海绵城市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合理地设计和规划,合理地布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