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海南 » 正文

全球资讯:海南嘉翔汽车公司因合同内设霸王条款 被罚5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9
核心提示:海南嘉翔汽车公司因合同内设霸王条款 被罚5000元 海南嘉翔汽车公司 因霸王条款被罚5000元南国都市报7月8日讯(记者林文泉)近日,秀

海南嘉翔汽车公司因合同内设霸王条款 被罚5000元

海南嘉翔汽车公司

因霸王条款被罚5000元

南国都市报7月8日讯(记者林文泉)近日,秀英区工商局接到市民投诉称,海南嘉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广汽丰田2016年第13届海南国际汽车展览会广汽丰田汽车车展销售专用合同》中设有“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秀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其整改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经查,海南嘉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3月10日至13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参加2016年第13届海南国际汽车展览会广汽丰田汽车车展,在车展活动期间该公司销售至尊雷凌轿车一辆,销售该车使用的《广汽丰田2016年第13届海南国际汽车展览会广汽丰田汽车车展销售专用合同》为格式条款,该条款第10条中含有“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随车说明书保修手册,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嘉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内容。

工商部门认为,该公司利用车展的格式合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内容,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以下权利:(一);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