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整治基层“微腐败”
中国江西网宜春讯 (记者邹海斌 通讯员陈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宜春市日前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范围主要是市、县、乡三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行业和基层站所,乡(镇、街道、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村(社区)两委。
宜春市重点集中整治三类“微腐败”问题:一是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基层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问题;二是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领域及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侵占等问题;三是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
该市明确规定,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