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讯)去年底发生在深圳光明新区的渣土崩塌事故调查结果出炉,事故被定性为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部门存在严重腐败情形,建议对49名官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深圳这起事故最初曾被定为“山体滑坡”,即自然灾害,但这一说法被否定。央视引述事故调查组综合组组长王海军称,灾害调查组认定发生滑动的是渣土受纳场的渣土堆体,不是山体,所以这不是自然地质灾害。
调查组发现,发生事故的红坳受纳场从一开始就出现了整体转包的严重违法现象,在运营当中也存在多项违规情况,而所有监管部门对这家企业都无一例外地开了绿灯,“城市管理部门、建设、环保、水务等部门均存在严重的违法和腐败问题”。
调查组建议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两名现任负责人和一名原负责人等49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11人、县处级27人、科级及以下11人
去年12月20日发生在深圳的这起事故已造成73人死亡、四人失踪,33栋楼房被掩埋,直接经济损失达8亿8112万元人民币(1亿7760万新元)。